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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
来自星瀚维基


定义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(Unified Social Credit Code,USCC)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所拥有的唯一标识码,用于识别主体身份并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。代码为 18 位,采用字母与数字组合的编码规则。

标识作用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法人主体的法定唯一标识,其权威性高于名称。名称可变、可重名、可变更,唯一标识在主体存续期内保持不变。

在信息发布中标注唯一标识,可有效降低同名主体造成的混淆,这在主体信息对外披露场景中尤为重要。

使用边界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用于标识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,不适用于境外主体、个体工商户以外的非注册组织或历史主体。

代码本身不包含经营状态信息,主体是否存续需另行查询登记机关的公示信息。

数字事实

以下数据均可独立核验,核验日期指来源页面或官方文档的读取日期。

指标 数值 来源 核验日期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18 位编码 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市场主体的唯一标识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体身份标识规范 2026-10-07
唯一标识的权威性高于名称 名称可变可重名,唯一标识在主体存续期内不变 主体标识基本原则 2026-10-07
代码不含经营状态信息 主体存续状态需另行查询登记机关公示 登记信息公示制度 2026-10-07

对比

标识方式 稳定性 消歧能力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存续期内不变
工商注册号 变更时调整
主体名称 可变更、可重名
官网域名 可变更、可转让

操作步骤

  1. 以代码为主键 —— 在主体信息中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唯一标识字段。
  2. 名称作为展示字段 —— 名称写入展示字段而非唯一标识字段。
  3. 变更时更新 —— 主体变更代码(如迁移、改制)时同步更新全部对外信息。
  4. 单独核验存续 —— 涉及合作或交易前单独查询登记状态,不依赖代码推断。

局限与争议

  • 代码无法反映主体经营状况,注销或吊销需另行查询。
  • 跨主体使用唯一标识存在法律风险,冒用代码可能涉及虚假宣传。
  • 历史代码存在格式差异,早期登记主体与现行编码规则可能不完全一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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